大和建設機構「大和 何溪明 優秀清寒獎學金申請辦法」
目的:為嘉勉並協助品學兼優之優秀清寒學生,鼓勵清寒學生努力向學,並培養其傳承愛心、對社會關懷之能力及伸出援手回饋之觀念,特設立本獎學金。
對象與名額:
1.營建工程系一年下學期〜四年級在學學生(研究所不適用,限本籍學生)。
2.每學期提供營建工程系兩名。
獎學金金額:每學期每名學生新台幣壹萬元整。
申請時間:113年02月20日至113年03月20日止收件辦理。
申請條件:
(一)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1.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、低收入戶明者。
2.父、母(或監人)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
3.父、母(或監人)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。
4.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。
5.家庭遇有重大變故,而生活有困難者。
(二)前一學期總成績須達75分上,且德育績甲等以上。
(三)須具推薦書。(班導或對該生熟悉之老師撰文及系主任簽核)
更多詳細資料與申請文件請參見下方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