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及學程規劃加強跨領域學門知識的整合
本系大學部課程共歸納成:
(一)人文通識 (二)基礎課程 (三)結構工程
(四)大地工程 (五)材料施工 (六)營建管理
(七)建築工程 (八)共同選修等八大項。
九十四學年度二技課程共同必修為十學分,專業必修十六學分,專業選修至少四十六學分,其中六學分可選修非本系所開之專業課程,修滿七十二學分始得畢業。四技課程共同必修為三十學分(含通識八學分),專業必修七十八學分,專業選修至少二十八學分,其中十二學分可選修非本系所開之專業課程,修滿一百三十六學分始得畢業。
研究所課程除了專題討論與碩士論文外,依研究生攻讀之專業領域提供結構工程、大地工程、營建材料、營建管理與建築工程等進階專業課程。研究所之學生於畢業前最少需完成學分數為三十四學分,其中包含論文六學分與專題討論四學分。對於碩士在職專班之研究生而言,畢業前則至少需修滿三十八學分。
教學計畫除課程講授之外,亦採實務與實習並重的教學方法。在工程技術課程方面,特別重視實驗室的學習成效及營建實務的銜接關係,務使理論能與實驗相互結合,增加學生瞭解能力。在工程規劃管理課程方面,注重工程建設開發與環境生態保護的平衡,並安排學生實習,務期在實習中養成學生完成個案解決問題之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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