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建工程系大學部學生的畢業總學分數,除軍訓(護理)、體育必修課程外,至少需修滿136學分。除了校訂共同必修、系訂專業必修外,系上亦規劃有結構工程、大地工程、材料施工、營建管理、建築工程及共同選修等多類選修課程,供學生依其興趣及擬發展方向適性選修。學生於二年級下學期需依其興趣選擇專題指導老師,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實務專題,以進一步探索其興趣,規劃其未來升學與就業發展方向。
規劃就讀碩士班的同學,可透過預研生制度申請提早於大四選讀研究所課程,之後透過碩士班甄試、考試等入學方式進入碩士班,縮短碩士班修讀時間。
另外,在校各學期的學期總成績都在班上排名成績之前10%者,也可在大四上申請提早畢業(即以7個學期的時間完成大學學業並且取得學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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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建工程系碩士班分為營建工程組(含結構材料組、大地組)及營建與物業管理組,最低畢業總學分數為34學分(含碩士論文6學分與專題討論2學分)。除了校訂共同必修外,碩士班亦規劃有結構工程、營建材料、大地工程、營建管理、物業管理及共同選修等多類選修課程,供各組學生依其主修方向適性選修。
營建工程系碩士在職專班全時程均在週六上課,以營建管理、物業管理及建築工程為論文研究主軸,最低畢業總學分數為36學分(含碩士論文6學分、專題討論2學分與專題研究4學分),可採用技術報告代替碩士論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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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建工程系博士生乃是透過工程學院下設之工程科技研究所(工程所)博士班招生,工程科技研究所博士班依專業共分五組(甲~戊),有意攻讀營建工程或營建與物業管理領域博士學位者可選讀戊組(營建工程組)。
工程所博士班最低畢業總學分數為28學分(含博士論文6學分及專題研討4學分),除了工程所之共同必修課程外,戊組博士生亦可依其主修方向至營建工程系選修結構工程、營建材料、大地工程、營建管理、物業管理及共同選修等多類選修課程,此類選修課程與碩士班課程合併開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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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班相關各類規定,請至【工學院】-【工程科技研究所博士班】網頁查詢。